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,省總工會通過細化量化相應制度規(guī)定,改革創(chuàng)新公車管理,初步形成了靠制度管車管人的局面。
據(jù)介紹,省總工會現(xiàn)有公車18輛,其中小車15輛。為加強對公車的管理,省總工會將公務車輛的購置、管理、使用、維護以及司機的日常管理、教育培訓等工作統(tǒng)一交由機關服務中心負責,機關各部門不配備車輛,不管理車輛。公務活動一律憑中心派車單出車,嚴禁司機私自出車,違者不報銷該期間的任何費用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。為避免公車私用,省總工會嚴格執(zhí)行車輛回場停車制度。省總工會廳級干部不固定車輛,公務活動由機關服務中心統(tǒng)一調配車輛予以保障,上下班不安排車輛接送。
為降低車輛運行成本,省總工會嚴格控制招用司機,對車輛排量、車型、節(jié)能減排、費用標準等嚴格控制。對車輛維修、保險、加油等單位進行公開招標,確定合同單位。實行百公里油耗定額管理,嚴格車輛維修審批制度,建立安全駕駛考核獎罰機制。建立公開公示制度,每月對每輛車的費用支出、廳級干部和機關部門用車情況在一定范圍進行公示,請機關干部職工進行監(jiān)督,使公車使用及管理實現(xiàn)陽光運作。